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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成了他诈骗的手段”

借钱之后,有的人言而有信,主动归还借款;有的人死皮赖脸,有钱也不还;有的人东躲西藏,生怕还钱……

但你见过这样一种人吗?不仅主动联系“债主”告知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优先获得赔偿,还帮忙联系银行和法院,可谓“手把手”教“债主”如何向自己“讨债”。

可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近日,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一人分饰三角诈骗“债主”二十余万元的诈骗案,揭开了其中令人咋舌的骗术。

2021年5月,江某向谢某累计借款3.9万元,并向其出具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后来由于谢某多次催债,江某便告诉谢某:“我欠别个的钱也没还,银行卡也被银行冻结了,你快去法院起诉我,让法院判决优先偿还你的钱。”

同时江某还向谢某提议,由谢某出具委托书,委托江某拿着委托书和欠条自己起诉自己,法院执行后优先偿还谢某债务。

“自己起诉自己”这一看似乎是“天方夜谭”,没成想,谢某竟信以为真,认为此举可行,答应了江某的提议。

“这他居然都信,真的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江某见此便产生了诈骗谢某的想法。接下来,江某利用其控制的三个微信号,分别冒充法院诉讼程序代办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与谢某进行周旋。

“解冻江某银行卡需提前偿还其名下贷款”“还完之后还需缴纳解冻费5000元”“江某因前期诉讼需缴纳法院罚款”“想要快速启动诉讼程序要交钱”……

就这样,谢某在所谓的银行工作人员和法院诉讼程序代办人员的催促下,为解冻江某银行卡并快速完成法院诉讼程序,早日获得欠款,不断向三个微信账号转账。

直到2021年11月底,谢某侄儿杨某向谢某追讨欠款时,谢某为证实自己没钱,将其与江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给杨某看,杨某觉得这明显是诈骗。次日,谢、杨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找到江某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截止案发,江某累计诈骗谢某20余万元。

今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北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查看案卷材料时,承办检察官心中不免疑惑:“为了追回4万元,花了20来万,被害人难道没有意识到不对吗?”怀着这种疑惑,检察官对谢某进行了询问。

“我和江某本来就是生意上的伙伴,我都没想过他会骗我。”“平时生意就很忙,那边微信让转钱,我也就转了,有时候几百,多的时候也才几千。”“要不是报案了,我根本就晓不得我居然已经转了二十来万出去了。”原来,江某与谢某本就相识,江某更是利用谢某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记账的习惯,一人分饰三角,虚构各种理由,以小额转账形式实施诈骗。

了解案件原委后,检察官向谢某说明了正规的民间借贷诉讼程序,告诫其要提高法律意识,对任何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陌生联系方式要保持警惕,必须对对方所说进行核实,切忌通过微信向陌生人转账。

“因为这个事情,我的家庭已经负债累累,入不敷出,我现在就想赶紧把钱追回来。”面对检察官,谢某满脸愁容,说出了自己目前最恳切的愿望。

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追赃挽损,检察官向江某多次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同时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参考依据,鼓励他主动退赃退赔。最终,江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赔全部诈骗所得20余万元,取得谢某谅解。

同时,检察官了解到江某系初犯,目前离异,家中还有年幼的一对儿女需要抚养,经调查对江某适用社区矫正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综合考虑其认罪悔罪态度、主观恶性、退赔情节,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3月29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素材来源:北碚检察

关键词: 诉讼程序 法律意识 银行工作 公安机关 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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