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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车辆受损  民警妥善处置

4月22日晚上16时许,正在沙坪坝区磁器口附近巡逻的110快处一大队k04巡逻民警接到附近群众报警称车子停放在劳动路支路路边被高空抛物砸伤,求助民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报警人李先生告诉民警,他的车子是三天前停放在此处,今天下午的时候突然发现车子的后挡风玻璃破损,车子旁边还有一堆破碎的酒瓶子,怀疑是高空抛物砸伤。车子受损的具体时间暂时还无法确定。民警查看了现场情况,李先生的车子的整个后挡风玻璃已经破碎,车子周边地上有疑似酒瓶碎片。李先生停车的位置有个监控摄像头,民警记下监控编号后将报警人移交至辖区派出所。

民警提醒:从2021年3月1号起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键词: 后挡风玻璃 定罪处罚 监控摄像头 沙坪坝区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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