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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财政局(国资委):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

今年以来,池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拉高标杆、对标对表,坚决落实“一改两为”,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不断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突出责任主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主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不定期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加强对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

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池州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分管责任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职工个人的责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

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决策事宜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重要文件送纪检监察组阅。

强化理论学习

进一步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制定工作方案,通过集中授课、实地学习、现场发言、自学研讨等方式,分类指导机关、投控、行业开展三期轮训班,共培训干部职工408人次。

2023年上半年共开展党委会学习11次、中心组扩大会学习8次,机关支部学习39次,集中研讨10次,提交心得体会88份。通过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基地、家风馆等现场教育方式开展学习50余人次。

严格正风肃纪

出台《池州市财政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把行风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促进干部履职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全市财政系统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持续开展作风效能综合督查,每月由一名局领导带队,督查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上半年共开展9次综合督查。(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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