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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重污染天气 山东“亮出”三项攻坚行动方案


(资料图)

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空气质量是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同样也是发展环境。近日,《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也重新作了修订。7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民心所向。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委联合出台了三个标志性战役行动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立足省情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经省生态环境中心委员会全体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同时,修订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在会上介绍,2022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改善了63.3%,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33.2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下降了94.2%,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同时也要看到,山东省结构性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气象敏感型的困境仍未彻底摆脱,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很脆弱,工作成效距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统筹环境、发展和民生,致力于以最小的经济代价、社会成本,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再上新台阶。

整体来看,三项攻坚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文件和3个具体行动方案。总文件明确了开展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3个具体行动方案分别细化了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9%以内。主要措施是坚持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结构优化升级等源头减排为抓手,以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面源污染监管提升等末端防治为支撑,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和联合执法等为补充,确保“十四五”末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以上。主要措施是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达标治理、氮氧化物(NOx)污染治理提升等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行动,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和科技帮扶支撑,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主要措施是持续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综合治理非道路移动源,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水平。

新修订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身就是落实三项攻坚行动方案中《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本次修订是对现有应急体系的进一步细化完善,在延续上一版预案十个部分的架构基础上,更新了应急预案编制依据,调整了预警启动标准,完善了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力求预报预警更加科学、应急启动更加规范、联动范围更加聚焦、相关措施更加精准高效。

侯翠荣表示,“我们将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抓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创高品质生活,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更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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