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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 | 为尝“河鲜”电捕鱼 翁婿俩双双被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这句俗语生动诠释了春季禁渔对保护水生生物繁衍、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古人都明白的道理,公安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也在反复宣传长江禁渔禁钓政策法规,但偏偏就有人对此置若罔闻,为了满足个人口腹之欲,在鱼儿繁衍的重要时节使用电捕方式非法捕鱼,结果被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南纪门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抓个正着!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局严打严防“春季攻势”部署要求,3月1日全面禁钓期以来,重庆水警立足水域辖区,积极开展线索摸排,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日前,水警总队南纪门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在南岸区长江段某水域查获一起利用“电捕”方式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嫌疑人员2名,查获自制电捕渔工具一套,渔获物30余尾,净重10余公斤。​

经审查,嫌疑人周某和杨某二人系翁婿关系,均是重庆本地人。据二人供述,其因贪图口腹之欲,便相约于深夜来到长江边,利用自行组装的电捕鱼具实施非法捕捞。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从嫌疑人指认图片我们可以看出,被非法捕捞的鱼儿肚子鼓鼓,很多都是即将产仔的鱼妈妈,却因为这两个嫌疑人的所为失去了繁衍生息的机会,令人痛惜!

蜀黍呼吁:十年禁渔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更需要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请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

市民朋友们若发现诸如不法分子在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在水产品市场及餐饮场所推销“野生鱼”“江鲜”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线索,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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