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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亮点!请注意!垫江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以下调整


(资料图)

近日,垫江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

一是禁放区域扩大,明月大道北段-明月大道南段-G243A标段K13+200(4号便道)-渝巫路-长安大道-文笔大道南段-文笔东路-牡丹大道-文笔大道北段-人民东路-三合大道北段-玉鼎大道-明月大道北段路沿石闭合区域及路沿石外2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春节期间城区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三是往年县城禁放区春节期间限制燃放调整为即日起全年禁止燃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安全管理 管理规定 刑事责任 人民东路 垫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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